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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拒付租金 法院拉“黑名单”促履行
发布时间:2013-11-06 16:05:04
本网讯(覃珍华 谭召日) 做生意讲究的是诚信,然而作为生意人的钟友金却在租车后拖欠租金,在法院判决生效后还拒不履行。11月5日,在广西武宣县人民法院告知其拒绝支付租金将有可能被拉入“黑名单”时,其终于心惧并支付了所欠租金。 2012年10月,生意人钟友金租用他人铲车作业,并约定好租金及给付时间。然而付款期限届满,其竟久拖不付。随后被执行人钟友金被诉至法院,经法官组织调解,钟友金承认并愿意支付所欠的租金。谁料在调解书生效后,其仍旧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权利人只好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主办执行法官找到钟友金询问其打算如何履行该案义务,但其仍以经济困难为由,拒不履行。看到此景,主办执行法官遂向其阐明了今年10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实施的《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依据其行为表现,法院可以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黑名单”,“黑名单”数据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进行“点对点”通报,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将遭遇瓶颈限制。 作为生意人的钟友金听后自知不划算,如果被“拉黑”以后在生意场上便无法立足了,于是一改前态,当场支付了所欠租金。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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