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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父贷款被儿挥霍难偿 法官深夜出击把案结
发布时间:2013-11-13 11:00:54


    本网讯(黄聪 舒小晖)  11月12日晚,江西省靖安县人民法院法官深夜出击,顺利找到被执行人,执结这起老父所贷款项被儿挥霍的荒唐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罗荷平与舒晓梅是夫妻,2009年6月8日,罗荷平与靖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签订了一份中长期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15万元,借款期限为两年,月利率7.425‰,同日,罗荷平、舒晓梅与靖安联社又签订了一份抵押合同,约定罗荷平、舒晓梅以登记在罗荷平名下的住房作为借款抵押担保,并在靖安县房地产管理局办理了“他项权证”,借款到期后,罗荷平只支付四次利息,就以各种理由拒不偿还,靖安联社遂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罗荷平仍未履行。

    立案初期,因原承办人中风住院治疗,执行局长余光华毅然接手案件,亲自办理,两次赶赴被执行人罗荷平家中,因罗荷平在工业园区的橡胶工厂上班,均无所获,经执行法官多次打听查实,罗荷平儿子罗桂龙好吃懒做,所有借款实际上已经全部被罗桂龙挥霍,罗荷平对罗桂龙一点办法都没有。

    虽然罗桂龙并不是案件当事人,但执行法官敏感的察觉到可以罗桂龙为突破点。为确保执行效果,11月12日晚上九点,执行局长与两名执行人员在罗桂龙的指引下顺利找到正在麻将馆打麻将的罗荷平,耐心细致的做他们父子的思想工作,一方面,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入手,阐明抱侥幸心理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从人性化执法入手,如果能够积极主动履行,抵押的房产也可以避免被拍卖,要抓住机会弥补自己的过错。两个小时后,两父子被执行法官的诚恳打动,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罗桂龙甚至主动提出为和解协议担保,至此,这起借款纠纷得以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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