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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提供山村旧屋聚赌获刑罚 每局收10-20元
发布时间:2013-11-11 14:58:41


    本网讯(黄文媚 梁浩林)  自家有旧屋,闲着也是闲着,男子便想到了轻松的“生财之道”,何不把旧屋腾出来让人打打牌赚点外快呢?谁知这样一来,赚钱却“赚”到了监牢里。近日,广西平南县人民法院以开设赌场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张静林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2年12月23日至2013年1月23日期间,家住平南县大鹏镇某村的张静林在他旧屋中利用扑克牌做赌具,每天吸引二十多名群众前来赌博,并每盘抽头渔利人民币10元至20元不等。2013年1月23日凌晨0时许,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该赌场并将被告人张静林及十多名参赌人员当场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静林为获取非法利益,提供场所和赌具吸引群众前来参赌,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构成开设赌场罪,依法应受刑罚处罚。被告人张静林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综上,法院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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