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陆志强) 为了使自己的杂货店生意兴隆,每天晚上多卖得一些香烟和饮料,一个体工商户不惜铤而走险,在自己经营的杂货店门前搭棚开设赌场,吸引村民,结果被人举报而被公安机关查获。日前,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田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田阳县人民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韦冲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据了解,韦冲是田阳县头塘镇某村人,自己在村里经营一间杂货店,因为村里离镇上以及田阳县城不太远,生意并不好。2012年11月间,韦冲经多方“考察”后,就在自家经营的杂货店门前的空地搭棚,并摆上桌椅、扑克牌等赌博用具,吸引村里人前来赌博和观看,以推销其杂货店里的香烟和饮料。刚开始,韦冲也只是从客人购买的香烟和饮料中获得一些利润。但后来随着参赌人员的增多,韦冲每晚便从中收取电费和场地费及抽水获利。今年4月2日,当韦冲又用开设的赌场供他人进行赌博时,经附近群众举报,公安民警一举端掉赌场,抓获了所有的参赌人员,并缴获赌资 2987.5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韦冲目无国法,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其行为确已触犯我国刑律,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予支持。为严肃国法,维护社会管理秩序,根据被告人韦冲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危害程度,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