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冯艳) 一名男子刑满释放回到家,妻子却已不见了踪影。该男子到妻子娘家苦苦哀求妻子归家无果,失望之余该男子起诉离婚。近日,广西浦北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离婚纠纷案件,一审判决准予原告唐文建与被告陈玉洁离婚。
浦北县某镇的唐文建与陈玉洁于1990年6月自愿相识恋爱, 1993年10月登记结婚。两人于1992年、1994年生育了一子一女。然而好景不长,在妻子刚生下女儿不久,唐文建在1994年6月因参与抢劫被判刑。唐文建入狱后,妻子陈玉洁便于1996年离开家,丢下两个年幼子女给唐文建的父母抚养。2001年,唐文建服刑期满后被释放回家,因为不见了妻子的踪影,唐文建到妻子娘家请求其回家生活,但妻子不肯与他见面。从1996年至今,妻子一直没回过唐文建家。夫妻存续时间没有共同财产,没有债权、债务。他们的一双儿女现已独立生活。无奈之下,唐文建于2013年7月以与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准予与被告陈玉洁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虽然自愿相识3年多才登记结婚,婚前感情基础牢固,婚后,原、被告也共同生活了5年多,并生育了一个女儿及一个儿子,但自从原告因参与抢劫被判刑后被告便一直离家出走,一直没有回过家,从1996年起原、被告一直分居生活至今,原、被告的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因此,原告主张离婚的理由证据充分,对原告的离婚请求,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