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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无钱上网持刀抢劫摩托车并伤人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3-11-06 09:39:04


    本网讯(王莉 林敏)  贵港一男子在家游手好闲,因为没有钱上网遂产生抢劫的念头,并与同伴一起持刀拦路抢劫了一辆摩托车,还用不锈钢折叠小刀刺伤车主。案发后,该男子被群众扭送到公安机关,接受法律的制裁。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该案,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倪少天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被告人倪少天初中毕业后一直在家无所事事,并认识社会上一些闲散人员,染上了上网的坏习惯,一天到晚泡在网吧里。没钱上网了就回家叫家里人给,头几次问家里人还是给的,久而久之,家里人对他的行为产生了反感,不再给钱。而此时的倪少天对网络产生了依赖,一天不得上网心里总是痒痒的。2013年3月11日,被告人倪少天见到朋友“亚钳” (另案处理),并向“亚钳”提出借钱上网,“亚钳”说他也没钱。倪少天听后精神不振,“亚钳”便提出拦路抢劫找钱的设想,得到了倪少天赞同,两人便密谋第二天拦路抢劫事宜。

    2013年3月12日下午,被告人倪少天伙同“亚钳”骑摩托车窜至贵港市港南区木梓镇武思村,在沙坪至武思江桥路段逼近正骑摩托车的谢锋华,被告人倪少天伸手拔去谢锋华正驾驶的摩托车钥匙,后持一把不锈钢折叠小刀刺伤谢锋华的左胸,夺走谢锋华驾驶的嘉陵本田男装二轮摩托车。被告人倪少天见无人反抗,便骑着抢得的摩托车往横县方向走约一公里路过一个村庄时,被迎面而来的一辆五菱之光面包车横拦在前面把其撞倒,被告人倪少天便丢了摩托车就跑,有七八个青年拿着刀棍直追其不放,后用木棍把其打倒、控制住。随后,被告人倪少天被群众抓获扭送给公安机关处理,被告人倪少天抢走的摩托车被群众追回。经鉴定,谢锋华的伤情属轻微伤,被抢摩托车价值人民币700元。

    另查明,公安机关已将谢锋华驾驶的嘉陵本田男装二轮摩托车退还给了被害人。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倪少天辩称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被告人倪少天表示知道做错了,当时只是想着如何找钱上网,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触犯了法律。鉴于摩托车已退还给被害人,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倪少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以暴力的方法,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倪少天的罪名成立,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倪少天持刀实施抢劫行为,并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依法应从重处罚。被告人倪少天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抢走的摩托车已归还给被害人,可酌情从轻处罚。对被告人倪少天在庭审中提出的从轻处理的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根据被告人倪少天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悔罪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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