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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男子网瘾难戒 伙同抢劫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3-11-06 14:04:26


    本网讯(胡 献)  家住贵港市覃塘区某乡镇的何伟强身体残疾,但其参与抢劫的疯狂举动,就连正常人也感到震惊,面对法官的教育,其留下了悔恨的泪水。日前,广西省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何伟强有期徒刑三年零七个月。

    何伟强因父母早年双亡,留下其和妹妹相依为命。为了使其兄妹能同正常家庭一样生活,享受社会主义制度带来的优越性,地方政府相继给其兄妹办理了低保,保证了其兄妹的基本生活,其妹妹也在地方政府的帮助和乡亲们的帮助下,象正常家庭的孩子一样到学校接受良好的教育。但何伟强辍学后,不是想办法学挣钱本领,通过自己的劳动改善生活环境,不是感恩政府、社会和乡亲们对其的帮助,而是长期混迹于网吧,追求网络虚拟对其心理的满足。但由于没有过多的钱来维持其“追求”,便走上了犯罪的道路。2013年7月8日23时许,何伟强伙同另外两个男青年窜到贵港市覃塘区某镇的一个网吧,以购买水喝为由,要在该网吧上网的一个青年黄某给钱,遭到黄某的拒绝后,便以威胁、殴打方式抢走黄某的20元。共同消费完毕后,何伟强伙同两青年又回到网吧找黄某和黄某一的同伴要钱,但没有找到,便窜到另一个网吧,将正在该网吧上网的黄某及其同伴拉出网吧外面,并对黄某及其同伴进行殴打,抢走了走黄某的一部价值人民币330元的COM10牌手机和黄某同伴的14元钱。后被刚好在该网吧上网的黄某的表哥抓获后移交公安民警处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何伟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合伙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抢劫罪,应受刑罚处罚。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予以支持。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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