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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疑土地调整不公拳击村民组会计致受伤
发布时间:2013-11-01 11:27:35
本网讯(吴未未) 一女村民因怀疑调整土地不公,与本村民小组会计发生纠纷,没想到几拳就把对方左耳打致鼓膜穿孔,构成轻伤。2013年11月1日,河南省固始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王芳芳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3年4月25日10时许,被告人王芳芳到固始县城郊乡隔夜村村部,找到本村民组会计钟友家询问有关土地调整等问题,在村部二楼与钟友家发生争吵。之后,王芳芳与钟友家一起走出村部准备返回村民组。在村部门前的柏油路山,王芳芳抓住钟友家的衣领,用拳头打击钟的耳部,致使钟友家左耳受伤。经法医鉴定,钟友家系外伤性鼓膜穿孔,构成轻伤。 案发后,王芳芳赔偿钟友家经济损失,钟友家对其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芳芳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系初犯,已经赔偿被害方损失,取得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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