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刘厚起) 一位退休的村支书利用其曾担任村支书的身份和影响力,虚构事实先后诈骗他人两百万元。近日,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诈骗案,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才生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李才生原担任过万载县某村支书,2011年退休。2012年6月,李才生以在万载县康乐街道荷花塘买土地搞房地产开发需要钱为由,以假房产证及《购地建房协议书》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抵押并许以高额利息,以借款形式获取黄某80万元、卢某20万元。2012年10,李才生谎称落址于万载县康乐街道某村的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建设有土石方工程要发包,他已取得该项目土石方工程并由其对外发包。通过他人介绍,李才生与前来承包土石方工程的袁某签订相关协议,并将假房产证和土地证抵押在袁某处,骗取了袁某订金75万元。以同样方式,李才生又骗取了前来承包土石方工程的汪某订金30万元。此外,李才生还于2012年11月以帮忙上户口为由骗取彭某8000元。李才生骗取来的款项,除归还了13.5万元外,其余用于还债和消费。
法院审理认为,诈骗的数额应以非法占有和实际诈骗所得数额来认定,已归还的数额应扣除,经核减,李才生诈骗金额为192.3万元。被告人李才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款人民币192.3万元,用于归还自己所欠的债务和消费,致使所骗取款项无法归还,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被告人李才生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和悔罪表现,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