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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江法院穷尽执行手段执结八年积案
发布时间:2013-10-29 14:42:58
本网讯(卢学知) 10月28日,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不畏艰辛,辗转400多公里寻找被执行人,并最终促进双方握手言和。 2005年4月18日,覃能驾驶桂M86612号轻型货车由金城江往环江方向行驶,行至河池国道323线1237千米+680米处时,前有下班回家的韦海旺驾驶的桂M58B3号两轮摩托车同向前左转弯时相撞,造成韦海旺受伤住院,交警认定覃能负主要责任,韦海旺负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经医院全力施救,韦海旺受伤构成VIII(八)级伤残。2005年11月,环江法院判决由被告覃能承担70%的责任,韦海旺承担30%的责任。判决下来后,覃能逃避责任与法院玩起了躲猫猫,一走就是八年。但是环江法院的执行法官从来就不放弃对被执行人的追查。 今年10月27日,执行局的谭法官从覃能的朋友得知道覃能这些年长期在南宁工地上做建筑工,并有电话号码。谭法官不顾双休日休息时间,带着申请执行人立刻开车赶往南宁,利用南宁的电话打给覃能,自称是覃能的小学同学想约其出来见见面,不知是计的覃能爽快赴约。当看见千里之外的环江法官出现在眼前时,覃能一下低下了头。 办案法官从覃能的身上搜出1张里面6万元多元写有别人名字的银行卡。在谭法官的思想教育下,覃能承认是自己的钱,并承认错误,向韦海旺一家表示道歉,并请求予以谅解。在谭法官和颜悦色的劝说下,双方最终达成一次性结案的和解协议并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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