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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停产为由拖欠民工6万元 法院执行帮讨回
发布时间:2013-10-28 10:39:01
本网讯(梁杏柳 谭召日) 辛辛苦苦工作近三年,不想公司却以停产为由拒付工资,无奈下三位农民工只好到法院求助。10月25日,经广西武宣法院强制执行,三位农民终于拿到了属于自己的工资。 2010年6月10日,李家旺、吴国宗、毛军三位农民工到武宣顺丰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打工。截止2013年2月初,该公司应付给三人工资共计6万多元。然而让三人无奈的是,辛辛苦苦工作近三年,公司竟以停产无资金为由拒绝支付工资。无奈之下三人只好到法院起诉,在案件审理阶段,该公司与三人达成调解协议,由该公司在调解书生效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三人工资6万元。 然而调解书生效5日后,该公司仍旧没有支付给三位农民工工资。眼看着自己就要成为“杨白劳”,三人便再次来到武宣法院求助,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发现该公司的车间内有两辆铲车,便依法查封其中一辆。该公司在收到法院的查封裁定书后,终于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主动来到法院商量还款事宜。10月25日,该公司主动把6万元案款汇到武宣法院账上,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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