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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丹法院将“六个一律”贯穿审判保天平平衡
发布时间:2013-10-17 10:52:38


    本网讯(谭金玉 覃宝宗)  自广西高院下发《关于加强司法廉洁自律“六个一律”的规定》以来,南丹县人民法院严格按照“六个一律”的规定,时刻提醒自己,警钟长鸣,时刻拘束规范工作生活中的一言一行。将“六个一律”贯穿于法院审判工作的始终,防止司法腐败,保证司法廉洁,保证神圣天平之平衡,提升司法公信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为了进一步规范法官的职务行为,严明法官的职业纪律,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加强审判廉洁自律“六个一律”规定》,明确规定,审判长、合议庭成员、执行员以及该案书记员在办案过程中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辩护人并接受吃请等行为的将一律停职审查。

    按照广西自治区高院要求,南丹县人民法院严格按照“六个一律”规定制定明确贯彻落实方案,组织全体干警学习“六个一律”具体内容,向全体干警发出红色警告,要求每位干警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以保案件当事人双方之权益,做到公正公平。

    一深入学习,写心得写总结写承诺。组织全体干警统一学习,分庭室讨论,深刻领悟“六个一律”之内涵、目的,学习后,院党组要求每位干警都要写一份心得体会,一份近年来的工作总结,一份关于今后工作中坚决不违反“六个一律”的承诺书,并装订成册分别悬挂于院会议室和自己办公室之中,在平时的办案中时刻警醒自己。

    二加大宣传,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将“六个一律”规定的内容置于法院内醒目位置,使干警每天上下班都能看到,做到一日三省。同时充分利用宣传栏、网站等想社会公布“六个一律”的规定,使群众知晓“六个一律”规定的内容,并提供举报渠道,以便群众进行监督举报。同时,法院还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法院“六个一律”的监督工作。切实将“六个一律”从入耳做到深根于每位干警心中,规范干警工作生活中的一言一行。

    三明察暗访,加大整治力度。成立专门的监察小组,不定期地对各庭室进行突查,特别是对与群众接触最多,对群众影响最深的乡下法庭。通过对案件的抽查、对群众的走访、与案件当事人的交谈了解各庭室办案过程中的情况,了解干警在办案,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问题出现绝不手软,绝不袒护,一查到底,严肃处理。

    四形成长效机制,久抓不松。有审判便要有纪律要遵从,“六个一律”贯穿于审判的始终,要贯彻落实“六个一律”,必须要坚持打持久战。要学会分析,看亮点也看经验教训,形成一系列有效可行的办法,将“六个一律”的监督惩治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保证司法廉洁。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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