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重庆云阳:强执,在手电光照射下进行
发布时间:2013-10-16 13:20:23
现场拉起警戒线,法警维护秩序。 执行法官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被申请方在执行记录上签字。 本网讯(饶国君 刘媛) 10月15日,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一件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该院副院长龚箭、执行局长余勇在现场督战,经过参与干警们的积极努力,整个执行过程安全顺利完成。被申请人主动搬出物件、腾出房屋,申请人接管钥匙、点验房屋及水电设施,移交商业用房面积1200余平方米,执行在2个半小时内所有手续履行完毕。 2009年7月18日,“掌上明珠”家私城租赁原云阳县中云移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闲置房屋经商。双方为后续租金和占用费发生争议。介于合同期满,双方意见分歧较大,且在是否继续租赁问题上不能达成协议,法院于2012年11月13日判决“掌上明珠”家私城停止使用、返还房屋。判决生效后,“掌上明珠”老板丁某某迟迟不愿搬迁,故意拖延交房时间,无故占用长达半年之久。该产权房位于云阳县双江镇云江大道中段,属于商业用途和利用价值“黄金地段”。由此,原告中云移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掌上明珠”商户在屋内仍堆放大量残余物资,加之电源、线路、灯具被拆,执行法官借助手电光清理房产,协助被申请人转移物资。执行还邀请了县公安局民警现场维护秩序,县检察院派员进行司法监督,公开文明执法。 责任编辑:
力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