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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乐法院“微博直通车”让群众零距离感受庭审
发布时间:2013-10-15 15:18:22
本网讯(钟金梅) 10月15日上午9时,广西平乐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了“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分红领取养老金”合同纠纷一案,因该类案件涉及到情理与法理之争,备受当地老百姓关注。平乐县法院提前七天公布开庭时间,法庭中坐满前来旁听的老百姓。由于案件判决结果具有示范效应,为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平乐县法院开通微博同步直播庭审。 协议书成焦点 左某系平乐航运公司职工,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符合条件补缴养老保险费即可享受养老保险金。左某当时已是七十四岁年纪,生育有四个儿子,但都因生活困难及其他原因没有帮左某补缴养老保险费。2009年,眼看补缴期限快到了,黄某同意帮左某出钱一次性补缴,但要求每月领取左某享有的大部分养老保险金。双方就如何出资、如何分红养老保险金达成协议并签订《协议书》。双方按协议履行至2012年,左某认为黄某已领回本钱,并已有高额回报,于是到银行挂失存折并领取全部的养老保险金。黄某不服,起诉至法院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庭审中,双方围绕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展开了激烈辩论,黄某认为签订协议书出于双方自愿,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左某应继续履行按照协议履行。左某认为与黄某签订的协议书不合法,与国家养老保险制度精神不符,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原则。双方各执一词,拒绝调解,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微博同步直播,是非曲直引发讨论 由于该案涉及的这种民间代买养老保险行为在当地大量存在,涉及面较广,很多人对其中涉及的法律关系不清楚,导致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为了确保司法公正,普及法律知识,该院在法院网上对庭审进行了微博直播,引发了网友的争论。有的网友认为既然我国法律对代买养老保险并分红养老保险的行为没有禁止,处于市场经济时代应有自主决定的权利。且黄某帮左某购买养老保险,也改善了左某的生活,没有损害左某的权利,协议应为有效协议;有的网友认为该协议违反我国民法通则中公序良俗原则,协议无效。短短的两个小时庭审,有十余名网友加入到庭审中,各抒己见。 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都没有离去,面对前来旁听的群众,他们都认为自己很委屈,想表达自己的看法。同时,对于今天的庭审,双方认为法庭保障了各自充分的话语权,对网上微博直播给予了肯定。据悉,平乐县法院每年均会选取一些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案件进行直播,让广大的人民群众及时、全面地了解法院工作的有效举措,拉近法庭与人民群众的距离。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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