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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父子因赡养生隔阂 法官上门化矛盾
发布时间:2013-10-14 10:13:42
本网讯(杨舟) 养父子就如何赡养达不成一致,82岁的养父一气之下将养子起诉到法院,要求养子负担赡养费、医疗费及护理费。2013年10月12日,江西省乐安县人民法院受理该起赡养纠纷案件,并组织法官上门做调解工作,养父子冰释前嫌,以撤诉结案。 原告陈贵与被告陈东的母亲都系再婚,原告陈贵养育陈东至17岁,陈东工作后也一直接济养父,在知晓养父行动不便之后更将其接回家中赡养。而陈贵这两年因日常生活琐事与养子陈东起了分歧,不愿和陈东住在一起,要求陈东每月给赡养费,陈东考虑陈贵无自理能力没有同意,坚持要求养父在自己家吃住,双方逐渐产生隔阂。 法院考虑到该起案件系赡养纠纷,原、被告双方有很深厚的感情,遂积极组织承办法官上门进行调解。在承办法官的再三沟通下,被告陈东意识到自己与父亲缺乏有效沟通,高龄的养父也想起了养子多年的孝顺,主动要求撤诉。本案最终在庭前以撤诉结案。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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