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养父子因赡养生隔阂 法官上门化矛盾
发布时间:2013-10-14 10:13:42


    本网讯(杨舟)  养父子就如何赡养达不成一致,82岁的养父一气之下将养子起诉到法院,要求养子负担赡养费、医疗费及护理费。2013年10月12日,江西省乐安县人民法院受理该起赡养纠纷案件,并组织法官上门做调解工作,养父子冰释前嫌,以撤诉结案。

    原告陈贵与被告陈东的母亲都系再婚,原告陈贵养育陈东至17岁,陈东工作后也一直接济养父,在知晓养父行动不便之后更将其接回家中赡养。而陈贵这两年因日常生活琐事与养子陈东起了分歧,不愿和陈东住在一起,要求陈东每月给赡养费,陈东考虑陈贵无自理能力没有同意,坚持要求养父在自己家吃住,双方逐渐产生隔阂。

    法院考虑到该起案件系赡养纠纷,原、被告双方有很深厚的感情,遂积极组织承办法官上门进行调解。在承办法官的再三沟通下,被告陈东意识到自己与父亲缺乏有效沟通,高龄的养父也想起了养子多年的孝顺,主动要求撤诉。本案最终在庭前以撤诉结案。



责任编辑: 陈文贞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