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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师法院诉前调解减轻群众诉累 小纠纷不出村
发布时间:2013-10-12 08:55:21
本网讯(赵剑琪) 今年1月至9月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伽师县县人民法院办理诉前调解案件658件,有效地避免了矛盾激化,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促进了社会和谐。 为加强诉前调解工作,该院8个乡镇和2个社区设立了10个诉前调解点,聘请10名具有基层工作经验、热爱法律事业、做群众工作能力强的诉前调解员驻点调解。对于起诉人同意暂缓立案并有调解可能和必要的民事纠纷,由诉前调解点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及时依照法律法规、乡规民约、道德伦理做调解工作。对于经调解达成协议并即时履行或不需履行的纠纷,法院不收取费用。对于经调解达成协议而未即时履行的纠纷,根据当事人意见可立即立案并制发调解书。对于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纠纷及时受理立案,确保小纠纷不出村,一般纠纷不出乡镇。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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