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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群众路线全面提升法院工作人民满意度
作者:付坚 发布时间:2013-09-30 10:19:26
新形势下,我国民主制度更加完善,民主形式更加丰富,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公民的权利意识逐步增强,司法工作受到空前的社会关注,越来越多的纠纷走到法庭。这是对司法工作的信任,同时也给法院带来了巨大的挑战。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不高,社会对于司法公正出现了怀疑。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法院的工作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承担的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法院拥有国家力量,法院的判决不仅对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有重大影响,同时对其他公民也有指引和预测作用。一旦出现不适当的判决甚至是错判,会使人们质疑审判的公正,甚至对法院产生恐惧。 第二,审判人员对于法律的掌控能力不够。首先,滞后的法律跟不上社会的发展。日新月异的社会带来越来越多人际矛盾、新型的犯罪方式,法律与道德的界限时刻在重建,变得模糊且难以把握,这对于法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次,一些法官在适用法律时,忽视了审判的社会效果,在裁量范围内没能实现判决的合理性,容易造成群体性的不满。 第三,公众提升了对于法院工作形象的要求。严肃庄重是司法机关的基本要求,但是工作过程中,“事难办、脸难看”就会将人民群众拒之门外,群众的诉求难以得到表达。一些法官不能严格要求自己,职业道德水平有待加强。 第四,执行难是法院广为诟病的顽疾。由于执行人员的内在因素,执行环境的外在干预、被执行人的执行能力等综合因素,案件的执行率低是一直困扰法院的难题。执行难阻碍了法院的发展,使得法院的公信力下降。 党的群众路线是一项处理群众工作的重要方法,过去我们强调党员要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再到提出“以人为本”的思想,无一不是把群众的意见放在首位。如今新形势下重提党的群众路线,既是“以人为本”思想的体现,也是做好群众工作的必由之路。法院工作联系群众路线,就是要坚持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法院工作要严肃庄重,但不能拒人千里;政法干警要术业专攻,但不能纸上谈兵。 改善法院工作形象,密切联系群众实际 要改善工作形象,首先要树立为民排忧解难,服务社会的理念,及时化解纠纷,让人们在法院感受到平等和公正。其次,要依照法定程序,充分了解案情,倾听弱势群体的呼声,让人民的诉求得以表达。同时,借助新兴媒体,采取多样化的手段方式,公开信息,让群众能够及时有效地参与,也为法院奠定公开公正的形象打好基础。最后,要健全群众监督机制,定期接待案件当事人、律师或媒体记者,听取他们对案件判决的反映,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 加强法院队伍素质,注重案件社会效果 第一,法院工作人员要加强对于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学习跟进。要发掘先进个人和集体,定期组织审判人员座谈交流。法官在判案时,既要注重案件的合法性,也要以事实为依据,合理居中地作出裁判。第二,对于案件的处理要注重社会效果。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是法院的一项重要使命,法官面对案件,要在法律的框架内,斟酌判决的社会影响,作出裁量。 健全司法执行制度,树立法院司法权威 “执行难”是一块硬骨头,但是不能不啃。执行工作的根本出发点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创新执行的方式,并且必须立足于确保执行活动的公开公正。要强化内部执行干警责任,正确树立“公正与效率”的执行工作理念。要加大执行案件督办力度,坚决将案件执行落实到位。要在社会进行广泛的法制教育活动,扩大工作的效果和影响。只有如此,才能努力实现执行和判决同步,增强法院的公信力。
密切联系群众,走群众路线,坚持把群众的呼声放在重要的位置,悉心听取群众意见。只有这样,才是合格的法院,才是人民的法院。 (作者单位: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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