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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岁女童气垫床上摔伤 法官调解获赔二万六
发布时间:2013-09-27 11:42:16
本网讯(毛伟) 2013年9月5日,江西省铅山县法院调解了一起三岁女童在气垫床上玩耍摔伤的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气垫床的经营者赔偿了受伤女童2.6万元。 2013年6月6日晚,三岁女童庄橙橙(化名)在家人陪同下到被告费凤珍经营的气垫床上玩耍时不慎将手摔伤,后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为右肱骨外髁撕裂性骨折,2013年6月14日出院。经鉴定原告为九级伤残。原告父母多次找被告协商医药费事宜,未果,遂将被告告上法庭。 为了更好的处理此案,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审判长主持双方进行调解,通过耐心分析,最终化解了双方的矛盾,原告更是当庭一次性拿到了赔偿款,使得此案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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