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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未果出具借条 法官解心结分期返还
发布时间:2013-09-27 09:02:45


    本网讯(蔡军如)  亲戚之间有赚钱项目互相邀请一起合伙投资,这本是一件好事。但因投资的项目一直未动工,后龙金民久拖未还其连襟李冬红的投资款,李冬红无奈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姐夫龙金民返还投资款100000元。日前,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法官成功调解了这样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解开心结,冰释前嫌。

    审理查明,2010年下半年,原、被告曾就某块土地达成合伙开发意向,随即原告向被告交付110000元,后该块土地一直未动工开发。为此,原告多次要求被告返还上述款项,被告于2013年1月16日向原告返还10000元,余100000元于当日向原告出具借条一张,写明“今借到李冬红现金壹拾万元整   是实”。至今,被告未向原告返还上述100000元。

    庭审中,承办法官向原、被告释明本案相关法律规定,认为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条,双方形成合法的借贷关系,因此被告应依法予以返还。但承办法官考虑到被告因车祸造成下身瘫痪,现没有偿还能力,外面欠被告的货款也还没有收到,原告亦应理解被告目前困境,原告说起诉到法院是两人之间语言沟通不畅导致,两人遂当面心对心的沟通,解开心结,消除误会,最终两人冰释前嫌,达成一致,被告龙金民返还所欠原告李冬红100000元,分五年还清,每年12月31日前返还20000元。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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