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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马:联动司法调解员参与诉前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3-09-12 10:50:16


    本网讯(黄浩廷)  为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有效减少社会对抗,努力促进社会和谐,2013年9月10日,广西巴马人民法院会充分利用“联动司法调解员”机制,积极邀请政法委、司法局、法制办、信访局等部门参与社会矛盾化解,成功调解巴马农贸市场火灾系列诉前民事案件,既节约了司法成本,又减少了当事人诉累,再次展现了联动司法调解在矛盾纠纷“大调解”中的独特魅力。

  2012年12月23日7时,巴马惠宾农贸市场二层东面疏散楼梯间南侧第一间摊位北墙西侧上部发生火灾事故,致使200多商户置于其承租的摊位的商品全部被烧。为此有48户商户将广西巴马惠宾农贸市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赔偿两百多万元经济损失。

  法院受理案件后,迅速熟悉案情,分管该系列案件的副院长黄英能注意到,火灾造成的损失的远远不止这48户商铺,换言之,这48件“试水”的系列案结束后,原告的起诉还会源源不断。由于之前处理过大量此类损失赔偿案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同时考虑到案件处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黄英能认为这批案件可以诉前调解就应当调解。

    根据以往的经验,黄英能第一时间与政法委、司法局、法制办、信访局、当地政府联系,希望利用联动司法调解机制,共同开展诉前调解工作。通过黄英能沟通协调,受灾商铺同意接受法院诉前调解。调解过程中,黄英能通过上级法院及巴马法院的类似判例向各方解释法律规定及判决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告诉原告要合理预期诉讼结果,明确告诉被告要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负责,不能存侥幸心理。对该次诉讼未涉及到的受灾商铺,法官一并打包调解,免去各方诉累和后顾之忧。

    最终,除未到庭参与调解的受灾商铺外,原被告在开庭前达成和解,这批系列案得到圆满解决。一场即将上演诉讼拉锯战在法官和联动司法调解员的和风细雨中被化于无形。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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