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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撞上护栏车毁人伤 车主状告保险公司
发布时间:2013-09-05 10:55:14


    本网讯(王帅)  驾驶车辆竟然撞到护栏上,导致人员受伤,车辆损毁,货物损坏,所幸没有人员死亡。但由于赔偿数额较大,车主与保险公司反复沟通无果,将其诉至法院。9月4日,河南省南乐县法院审结了这起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经过庭前努力调解,双方在半个月内达成调解协议,保险公司赔偿原告陈清友各项损失共计170500元。

    2013年6月29日,陈清友雇佣司机冯安营驾驶货车在荣乌高速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684公里处遇情况采取措施不当撞击护栏后,致使车辆侧翻在高速路面,造成车辆及货物受损、路产损失,机动车驾驶人冯安营、乘车人赵更新受伤的单方道路交通故事故。经河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沧州支队黄骅大队事故认定,冯安营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经协商,陈清友赔偿第三人沧州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津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处路产损失34140元。陈清友车辆损失经河南省中州评估有限公司鉴定,认定受损车辆修复总费用为121005元,为此陈清友花去评估费3000元。

    陈清友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计232110元,但保险公司对相关损失并不完全认可,双方协商一度陷入僵局,陈清友无奈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积极开展庭前调解,并利用电话与双方反复沟通,利用送达传票的时机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在开庭前达成调解意向,经过开庭,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一场纠纷予以化解。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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