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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初华:“以庭为家”的人民陪审员
作者:刘繁荣 发布时间:2013-08-29 10:54:12
“法庭那名‘阿叔’呢?就是前几次同我谈心的那位陪审员呀……”8月26日上午,湖南省新邵县龙溪铺楠木村阿婆兰某又来到了龙溪铺法庭。“刘老师今天帮助新邵四中调解学生纠纷去了,请问您有何事?”法庭干警小邱马上迎了过去。“没事没事,我家的矛盾纠纷处理好了,今天我是特意过来感谢他的。” 这位阿婆所说的人民陪审员名叫刘初华,今年六十多岁了,是新邵四中的一名退休老师,儿子是部队的一名现役军官,家庭条件殷实。5年前,刘老师成为湖南省新邵县人民法院龙溪铺法庭一名人民陪审员。去年退休后,他自愿成了“常驻法庭”的人民陪审员。别的陪审员只是有自己陪审的案件才来法庭,而刘老师不管有无自己陪审案件,无其他特殊情况,他每天八点钟定会来到法庭,和法庭干警一起上、下班。刘老师纯朴的乡音和热忱为民解忧的态度,使许多当事人十分乐意同他交流,接受他的调解思想。 原告王某诉彭某离婚纠纷一案,自原告王某起诉到法庭后,法庭多次做调解工作。但因小孩抚养和债务偿还问题,双方未能达成调解协议.法庭组织调解时,每次其家婆都会到场,几乎每次都会对着原告骂骂咧咧,致使调解工作无法正常进行。“阿嫂莫气急……”每到这时,刘老师会及时出现,用他地道的乡音,满腔的热忱同阿婆道家常,析矛盾原因,耐心做她的思想疏导工作。在刘老师反复开导下,这位阿婆终于放下了对原告王某的怨恨情绪,使此案调解方案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同,最后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原、被告自愿离婚, 原告王某自愿承担债务28万元,两小孩由被告彭某抚养成年,小孩成年后随父随母由其自择。 “除了正常的案件陪审外,刘老师还义务为我们接待当事人,主动协助我们调解其他非他陪审的案件,每天和我们一起上下班,有时还冒着烈日酷暑同我们一起上门做调解工作,这些都是无偿的。前不久,他还专门陪我们到上海监狱开庭做调解工作,确实令我们很感动。可以说,我们法庭工作成绩的取得,刘老师是功不可没的!”说到人民陪审员刘初华,龙溪铺法庭庭长唐成华感慨万千。 对于法庭干警的认可与肯定,刘初华一脸朴实,“作为一名退休教师,能以自己绵薄之力为法庭、为社会和谐做点事,我很满足,能得到当地干群与法院领导的肯定,我很有成就感。我感到和法庭干警一起上下班很舒畅,就象在家中为家里做事一样。” “能将人民陪审员工作做到如此专业、专一、忘我的境界,确实不简单,确实值得在全市法院系统推广,值得全体人民陪审员学习借鉴。”日前,邵阳中院尹南飞院长到龙溪铺法庭调研,了解到人民陪审员刘初华的事迹后,颇有感触地说道。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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