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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袍法官”来“审”案
——蒙山县人民法院以模拟法庭为载体加强人民陪审员庭审能力 作者:桂西 发布时间:2013-08-26 10:54:09
“蒙山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随着法槌的敲响,8月22日下午,一场根据交通肇事案例改编的模拟庭审在蒙山县人民法院举行。 与以往在校园、社区中开展的模拟法庭不同,这一次,从手举法槌的法官,到原被告双方,都由来自该院的人民陪审员扮演,并组织了全体人民陪审员进行观摩。蒙山法院院长张勇表示,组织模拟法庭审判活动对人民陪审员进行培训,是一次全新的尝试,比空洞的理论培训有用很多倍,将会在以后的庭审过程中发挥重要的作用,真正架起法院和人民群众之间沟通联系的桥梁。 现场 在这次活动中,蒙山法院精心挑选了案例,是一个交通肇事案。按照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依法调解四个阶段进行了现场模拟,展示了逼真的民事法庭审判过程。 某日,“张大伟”驾驶无牌号的两轮摩托车,沿国道321线由县城往蒙山县黄村镇方向行驶。当行驶至国道蒙山县西市场交叉路口时,遇“李小华”驾驶的两轮轻便摩托车从交叉路口驶出并急转弯,“张大伟”在二车相遇中判断失误,未做到右侧通行,并驶过路面中心实线与“李小华”的两轮轻便摩托车发生相撞,造成“李小华”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交通管理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小华”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张大伟”负事故次要责任。事后双方协商未果,“李小华”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张大伟”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8900元。 在案件“审理”中,由人民陪审员组成的模拟法庭表演得有板有眼,一堂精彩的庭审呈现在旁听观摩人员面前: “现在由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审判员”严肃公正,一切以证据说话。 “原告,在发生事故之前,你是从非机动车车道直接骑车出去吗?”“原告你的请求的赔偿项目、数额及计算依据?” “被告对原告请求的赔偿项目及计算依据有无异议?” 法庭调查深入细致。 “事故发生的原因最主要的就是原告占据他人车道,另外没有看清来车就过马路。”“被告驾驶的车并没有车牌,无牌照的车是不能上路的。因此造成交通事故一定要负责任。”法庭辩论唇枪舌剑,“原被告”为了本方利益据理力争。 “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上认定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在原告,原告要求被告全部承担医药费这不合理。” “被告驾驶的是无牌车辆,本身就违法,双方家庭都困难,但是也要按比例承担一定的费用。”在法庭调解过程中,两位“审判员”通过入情入理的法律宣传,纯朴的民众语言使当事人对法律的规定产生了认同心理,最后原、被告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心声 模拟法庭庭审结束后,人民陪审员莫辉自豪地说,为了这次模拟法庭活动能够顺利上演,他们这些“法官”、“当事人”等,在法院排练了多次,通过近一个月的努力,终于将庭审的内容记熟,并顺利地演练下来。 人民陪审员范萌则说这种新颖培训方式更容易让人接受,既形象又生动,整个活动给她留下深刻的印象,希望法院多举行类似的活动对人民陪审员进行培训,在实战中学习,促进陪审员更好的履职。退休教师莫运睦表示,模拟法庭让他学到了不少陪审方面的知识,对如何协助法官做好法庭调解工作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是一次学习、巩固、提高的好机会。 背景 开展人民陪审员模拟法庭是蒙山县法院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年以来,该院把完善人民陪审员管理和培训制度作为今后几年、也作为“改革创新年”活动的重点和亮点来抓,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和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制定管理办法、安排人民陪审员工作室,将人员公示、制度上墙、着装规范,工作量化考核,组织人民陪审员列席审委会讨论案件、参与接访和执行等。 针对新选任的人民陪审员法律知识欠缺,适用法律的技术较低的问题,蒙山法院定期、不定期地邀请资深法官为人民陪审员授课,并采取集中授课、专门辅导、庭审观摩等多种形式,提升人民陪审员驾驭庭审、辨别案情、采信证据及调解案件的能力。 为便于人民陪审员学习和工作,蒙山法院还为人民陪审员订阅各种办案手册、相关法律书籍,在人民陪审员办公室开设了法律业务知识学习书柜。坚持半年召开一次人民陪审员座谈会,组织他们学习法律法规、审判工作纪律和新的司法解释,并互相交流陪审经验。组织人民陪审员到先进法院取经学习,拓宽陪审员视野,增进陪审员互动。同时加大人民陪审制度的宣传力度,制定新增人民陪审员的方案,广泛发动,拟在近期选任若干名新的陪审员,以充实和壮大人民陪审员队伍。 今年1至6月,该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59件,陪审率达100%,人民陪审员参与办理的案件质量全部达到良好以上,取得了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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