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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法院“无袍法官”调处民事案件挑大梁
发布时间:2013-07-09 10:07:13


    本网讯(李敏)  7月7日,一起因相邻关系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在湖南省南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由于当事人争执较大,法官休庭调解。随后,在调解工作室内,担任本案人民陪审员的当地村干部发挥专长,情理法并融,促成了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目前,在南县法院,越来越多的人民陪审员在调处民事案件中唱起了“主角”戏。今年,该院人民陪审参审民商事案件284件,案件调撤率、自动履行率均逾八成,全部案结事了。

    该院在选任人民陪审员初,就侧重面向农村基层和部分涉及民生的行业,将一些群众基础牢固,口碑较好的干部和群众提请人大任命为人民陪审员,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充电,帮助他们熟悉庭审流程,积累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在分配案件时,注意根据陪审员的职业、特长与相关民事审判业务部门对接,实行对口陪审,有的放矢,积极为人民陪审员履责提供良好平台。

    在庭审阶段,该院对于涉及民俗民风的案件,鼓励陪审员庭前释法,以群众易懂、易信的语言解读法律,使当事人认知诉讼常识,主动选择和解。针对一些群体性等疑难民事纠纷,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知民情、解民意,善于做群众思想工作的特点,让人民陪审员唱起主角戏,劝导说服当事人互谅互让、息诉解争,法官对调解协议的合法性把关监督。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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