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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下岗收入减少 丈夫不满导致离婚
发布时间:2013-08-22 09:40:02
本网讯(毛伟 叶晖) 俗话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一对夫妻却只因妻子下岗收入减少而导致感情破裂。2013年4月10日,江西省铅山县法院就审结了一起这样的案件。 家住铅山县河口镇的李梅(化名)和张春(化名)经人介绍于1996年7月相识,因为都到了该结婚的年纪,不久双即同居生活并办理了婚姻登记。2003年12月李梅因所在单位改制而下岗,下岗后因不满家庭收入减少,夫妻关系逐渐不和睦,双方常因琐事争吵。2013年3月14日,李梅和张春又因为琐事发生争吵,张春对李梅大打出手,导致李梅左锁骨骨折、左眼眶软组织挫伤,右眼珠结膜下出血,全身多处皮肤挫擦伤。经鉴定伤情为轻伤甲级,伤残等级为伤残九级。原告出院后即于2013年5月一纸诉状将张春告上法庭,要求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不久即成婚,夫妻感情一般。自原告下岗后,双方经常吵架致夫妻不睦,2013年3月双方再次因琐事打架,撕扯过程中被告致原告轻伤甲级,从此双方分居生活,其夫妻感情已破裂,遂一审判决准予离婚。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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