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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弃女二十年后认回却不支付抚养费遭诉
发布时间:2013-08-21 10:16:33


    本网讯(谭金玉 覃翰波)  男子弃亲生女儿二十年不闻不问,如今生活宽裕要求认回女儿并一次性给与补偿,但却无实际行动,遭到起诉。8月20日,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调结一起离婚案,被告支付女儿二十年抚养费、教育费等共计60000元,原告撤回诉状。

    1991年初,原、被告未进行合法的婚姻登记便在被告家里以夫妻名义同居,并于1992年3月22日生下女儿,由于做月期间得不到被告及家人的良好照顾,加上因生活琐事常与被告产生矛盾导致原告无法再与被告共同生活,在女儿不满二个月便带小孩回娘家抚养到至今。之后二十年来都是由原告四处打零工寒心苦育长大成人的,而被告从不过问及看望孩子,也从未支付过一分抚养费。如今女儿已高中毕业,准备上大学。而今年9月份,被告因土地征用获得赔偿及安置,自己不但盖了房子有了修理汽车的门面,而且生活大有改观,就想起了要女儿,便主动上原告家要求认回女儿,并表示给予一次性补偿,以此为由要求取原告母女的谅解。

    原告以为女儿毕竟是被告亲生苦肉而同意被告要求,此事闹得原告所在地闹得沸沸扬扬,众所周知。但过后被告却没有实际行动,多次有意回避原告要求补偿的要求。原告无奈连同女儿一起将被告诉上法庭。

    立案后,因此案特殊,关系着一个孩子的未来和对父亲多年的期望,承办法官丝毫不怠慢,立即了解双方当事人情况及想法。尔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上述调解协议,原告撤回起诉。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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