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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法院:重拳出击捕老赖 无处遁形终履行
发布时间:2013-08-21 09:54:59


    本网讯(陈孝军)  8月19日,泰和县人民院执行局针对一起被执行人两年外出躲避而故意不履行义务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依法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20日,在法院主持下被执行人家属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当场向申请人一次性支付5万元赔偿款。  

    2011年6月7日。被执行人张智星驾驶二轮摩托车与相向而行的申请人唐小胜的摩托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张智星、唐小胜受伤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经法院核对损失并品对后,被执行人张智星还应支付唐小胜5万元整。被执行人张智星认为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不当,其认为唐小胜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遂提起上诉,但二审维持了原判。因一二审均未称其意,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张智星索性对该判决不闻不问。申请人唐小胜随即向泰和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泰和县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智星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其在签收该通知书后,却拒不现身,对执行通知也置之不理。执行法官对张智星银行存款情况以及房产信息等可供执行的财产展开了多方查询,但未发现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张智星始终隐身,导致该案件无法执行。经执行干警到其村委会了解,当地干部称其一直在外务工,但没有人知道他在哪务工,其亲属对其务工地点也三缄其口。一晃近两年过去了,今年8月19日下午13时,执行人员终于从张智星所在村委会的干部处了解到张智星刚回来参加其弟的结婚喜宴。为了不让张智星再次消失,执行干警兵分三路:一路直扑张智星家中,已尽快控制张智星;一路迅速办理司法拘留审批手续,并与体检机构、看守所联系体检接收事宜;另一路迅速与申请执行人联系,希望促使该案双方的和解。当日下午16时,张智星被执行干警控制住,经过体检后,张智星被送往看守所。看守所内,张智星见已无法再耍赖,迫于法律的威严,表示愿意与申请人协商解决。看守所外,张智星的家人见法院动真格了,也急切的要求与申请执行人唐小胜协商。20日上午,在泰和法院努力的调解下,张智星家属与申请人唐小胜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代张智星向申请人一次性支付5万元赔偿款。鉴于被执行人已主动履行义务,态度较好,法院解除了对其的司法拘留。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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