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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工后自行返工受伤 法院调解员工当庭获赔
发布时间:2013-08-16 09:23:55


    本网讯(邓诗发)  雇员向老板辞工后又自行返回原岗位继续上班,期间因操作机器时不慎致身体受伤,雇员随即将雇主诉至法院索赔4.6万元。2013年8月15日,江西省铜鼓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由雇主补偿雇员15000元。

    原告黄旭诉称,原告于2013年2月开始受被告周军雇请,在被告经营的木材加工厂工作。3月14日下午3时许,黄旭在操作机器过程中不慎将右手中指、食指、拇指同时锯伤。受伤后,原告即由被告送至医院住院治疗,并由被告支付了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费用。而被告周军辩称,原告是在辞工后自行返回工厂上班,被告发现这一情况后曾当面明确告知黄旭不要再来,而且有工人在场可证明,但黄旭仍擅自操作机器。黄旭不慎受伤后,被告出于情理为其垫付了医疗费。

    承办法官了解到,周军与黄旭原来是熟人关系,是同一个林场的下岗职工,俩人关系一直不错,于是组织双方庭前调解。调解时原告承认返回工作时确实没有征得被告的同意,但家里经济困难,三个手指受伤后将影响今后的工作和生活,家里有一个上在高中的小孩需要负担,希望被告能给予适当补偿。围绕这些双方都认可的事实,承办法官耐心地做双方的工作,最终促成原、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周军一次性补偿原告黄旭各项损失15000元,协议签订当日给付5000元,余款10000元在2013年12月30日前付清。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后,周军当即给付5000元给黄旭。黄旭也与周军握手言和,双方最终化干戈为玉帛。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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