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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漏水引邻里纠纷 法官办案尽显司法为民
发布时间:2013-08-13 10:14:32


    本网讯(翟美娟)  自践行群众路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内蒙古根河市法院将“司法为民”理念贯彻于执法办案之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近日,该院民一庭法官通过走访、勘验,最终化解了一起矛盾冲突比较大的邻里纠纷。

    裴某是王某楼下邻居,由于王某在装修时破坏了防水层,导致裴某家卫生间、客厅、大卧室经常遭受不同程度的“水洗”。尤其到雨季,裴某家的阳台就会跟着“下雨”。墙体被泡坏甚至脱落。裴某已修复过两次,但再次被损坏,于是找王某商量停止侵害,不料王某态度极为恶劣,矢口否认自己的过错。一气之下,裴某一纸诉状将邻居王某告上法庭,要求王某赔偿损失6120元。

    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法官亲自到裴某家中进行现场勘验,发现裴某家中多处有漏水痕迹。查清事实后,法官认为邻里纠纷最好的解决方式是调解。于是法官努力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从邻居感情关系出发,营造充足人情氛围。采取“背对背”调解法先对被告王某摆事实,讲道理:房屋漏水虽不是故意,但的确是自己的房屋漏水造成了原告的损失,理应予以赔偿。然后对原告裴某做思想工作,促使其降低赔偿数额。最终被告保证不再发生漏水现象,赔偿裴某4000元。至此,一场因漏水引起的邻里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原本剑拔弩张的双方当事人,终以调解的方式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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