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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林一夫妻贩毒获刑各一年
发布时间:2013-08-12 11:48:14


    本网讯(通讯员黄朝实)  2009年姜林与贵州女子王美英结为夫妻,组成了美满的家庭。但好景不长,2012年12月29日,丈夫姜林就因贩卖毒品罪被广西隆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各一年。时隔不久妻子王美英也于2013年4月9日因贩卖毒品罪被广西隆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姜林与王美英情投意合,认识短短两个月便结婚。婚后王美英却发现姜林是个瘾君子,不但吸毒而且贩毒。此时的王美英早已被姜林所谓的爱深深迷惑,不但没有主动劝导丈夫及早悬崖勒马迷途知返,反而自己也被丈夫欺骗、诱惑,最终同流合污,慢慢走的也上了贩卖毒品的道路。2012年6月12日,姜林在家中以每包100元的价格卖给班勇毒品三包,被抓获。姜林被抓后,王美英没有并没有吸取教训,2012年10月24日,林东在该县某超市对面的休闭广场上以400元的价格卖给张江毒品5包,被抓获。小夫妻从此生活在了同一个看守所里。

    吸毒贩毒最终会毁灭自己、祸及家庭、危害社会。由于毒品是仅次于军火高于石油的世界第二大宗买卖,使很多吸毒者以贩养吸,使更多的人陷入毒窟,加剧诱发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毒品是万恶之源,毒品对生命的摧残,触目惊心。法官衷心的希望人们要积极宣传毒品的危害,自觉地与吸毒、贩毒等不法行为作斗争,远离毒品、珍惜生活、珍爱生命。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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