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瘾君子”用万能钥匙盗电动车领刑5个月罚两千
发布时间:2013-08-09 15:30:45


    本网讯(覃兆华)  两“瘾君子”为筹资购买毒品,便向“友仔”购买万能钥匙实施盗车计划,最终触法锒铛入狱。日前,广西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审结该案,被告人周君现、李禧友犯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2年10月2日17时许,被告人周君现、李禧友窜到一网吧门口,由被告人李禧友负责望风,被告人周君现利用万能钥匙将朱林停放在该处的一辆木铃王牌电动车的电门锁打开后把车盗走。后将电动车销赃得款人民币500元。经鉴定,被盗电动车价值人民币1500元。案发后,公安机关依法扣押本案被盗的木铃王牌电动自行车一辆,并将其发还失主朱林。

  另查明,在被告人周君现、李禧友强制戒毒期间,被告人周君现在公安机关调查时主动交代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伙同被告人李禧友盗窃的本案犯罪事实,被告人李禧友在公安机关掌握本案线索后交代本案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君现、李禧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二人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周君现积极实施盗窃,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依法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李禧友负责放风,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周君现在强制戒毒期间主动交代本案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李禧友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本案被盗电动车已发还给失主,未造成失主经济损失,对二被告人均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周君现、李禧友为筹资吸毒而盗窃,应从严惩处。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