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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窃取财物后演绎“此地无银”被失主抓获
发布时间:2013-08-07 09:40:57


    本网讯(杨成作)  此地无银三百两是一个典故,田林县利周瑶族乡青年黄可建将其重新演义被失主当场爬获。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田林县人民法院以黄可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人民币。

    2013年2月20日15时许,黄可建醉酒后到田林县乐里镇财富商城合味快餐店吃饭。在点菜时发现冰柜上有一部黑色iPhone4手机,便心生窃意,趁无人注意之机,将手机盗走并拿回其出租房内收藏。之后黄可建又到快餐店附近转悠,本想让失主不产生对他的怀疑,没想到被失主黄建天夫妇识破后当场抓获并报警。随后公安人员在黄可建带领下到其租住的房间内搜查出被盗手机并依法予以收缴。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2904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可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方法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黄可建当庭自愿认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配合公安机关追缴赃物,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黄可建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有前科,依法可以酌情从重处罚。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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