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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时代”团伙入室行窃 铝锅大米等不放过
发布时间:2013-08-06 09:23:40


    本网讯(覃兆华)  去年,由“60后”蒙联东、“70后”杨有才、“80后”吴少先、“90后”蒙洪东组成的“跨时代”团伙两个月内多次对一村屯多户人家进行入室行窃,大到家用电器,小到几斤大米亦通通盗走,最终该团伙四名成员锒铛入狱。日前,广西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审结该案,一审以犯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蒙洪东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以犯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杨有才、蒙联东、吴少先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2年10月的一天凌晨,被告人蒙洪东、蒙联东窜入贵港市港南区桥圩镇蒙垌村蒙村屯梁秋仁房屋,盗走柴油机、电动机等物品,并销赃得款人民币600元。

  2012年10月的一天凌晨,被告人蒙洪东、杨有才伙同另一不知名男子窜到蒙垌村蒙村屯梁秋仁房屋,盗走东芝东凌牌电视机1台、稻谷60斤,后将稻谷销赃得款人民币60元。经鉴定,被盗东芝东凌牌电视机价值人民币80元。案发后,公安机关依法扣押被盗的电视机一台,并将其发还失主梁秋仁。

  2012年10月的一天凌晨,被告人蒙洪东、杨有才及一男子窜入蒙垌村蒙村屯蒙守裕房屋,盗走厨房内的双喜牌电饭煲1个、大米50斤。后将大米销赃得款人民币70元。经鉴定,被盗的电饭煲价值人民币170元。案发后,公安机关依法扣押被盗的电饭煲一个,并将其发还失主蒙守裕。

  2012年12月11日,被告人蒙洪东伙同黄贺(另案处理)窜入蒙垌村蒙村屯蒙守本房屋的厨房,盗走大米9斤。后销赃得款人民币18元。

  2012年12月12日晚,被告人蒙洪东、吴少先窜入贵蒙垌村蒙村屯周献森房屋,由被告人吴少先放风,被告人蒙洪东盗走屋内康佳贵族牌电视机1台、铝锅2口。后将电视机及铝锅销赃得款人民币40元。经鉴定,被盗的电视机一台价值人民币50元。案发后,公安机关依法扣押本案被盗的电视机1台,并将其发还失主周献森。

  综上,被告人蒙洪东参与入户盗窃作案五起,涉案金额为人民币1048元;被告人杨有才参与二起,涉案金额为人民币380元;被告人蒙联东参与一起,涉案金额为人民币600元;被告人吴少先参与一起,涉案金额为人民币50元。

  另查明,2012年12月14日,被告人蒙洪东在其父亲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代本案的犯罪事实,并协助公安机关将被告人蒙联东、杨有才、吴少先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蒙洪东、杨有才、蒙联东、吴少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四人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蒙洪东、杨有才、蒙联东、吴少先所犯的罪名成立,应依法追究其四人的刑事责任。根据四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和悔罪表现,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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