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陈秀萍) 女大学生趁做母亲陪护之机,盗窃同病房病友的银行卡,并将其中8000元现金全部取出。但,“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却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女学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2013年8月6日,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判决被告人恩和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被告人恩和19岁,系呼伦贝尔大学的学生。因其母在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住院,只要没课便来陪护。恩和的母亲住的病房内共有6位病友,皆来自周边旗县。2013年5月12日中午,被告人恩和在该病房内,趁人们出去吃午饭的机会,将被害人塔拉放在其母亲褥子下的银行卡盗走。塔拉因担心母亲记不住密码,在银行卡后写有密码。恩和拿到卡后,于当日下午15时许,在自动提款机上将卡内金8 000元全部取走。案发后,被盗现金已发还于被害人。
法院认为,被告人恩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案发后,被告人恩和能够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全部退赃、缴纳罚金,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综合其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海拉尔区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