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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办低息贷款为诱饵骗财 无业女子获刑6个月
发布时间:2013-08-06 09:23:39
本网讯(朱丽琴 刘国华) 无业女子李雪谎称在银行有巨额存款,可提供担保帮忙办理低息贷款,多人因此上当受骗,2013年7月31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雪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3年3月期间,李雪向邓兰、张鑫、王卫、郑武四人谎称自己在日本做生意时挣了200多万人民币存在南昌市一家工商银行,可以其本人在工商银行的该笔存款作为担保,帮忙在银行办理低息贷款业务,但要收取一部分的办事费用。李雪以此为诱饵,以收取现金或汇款等方式骗得被害人邓兰人民币3900元、张鑫人民币3000元、王卫人民币7000元、郑武人民币3000元,而后与被害人断绝联系,一直躲避被害人找寻。一个月后,李雪被抓获归案,其亲属代为退还全部赃款,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认为,李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诈骗四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69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李雪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且其亲属代为退还全部赃款,被害人对其行为予以谅解,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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