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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不满1岁男子诉离婚 法官耐心调解终撤诉
发布时间:2013-08-06 10:01:30


    本网讯(陈宏飞)  女儿还不满一周岁,父亲却以因性格不合,已经分居为由起诉离婚。8月5日,河南省南乐县人民法院对这一起离婚纠纷案耐心做调解工作,这名父亲最终选择撤诉。

    原告张广涛系河南省南乐县人,与韩小坤于2011年10月领结婚证。婚后双方的生活并不平静,经常因家务琐事吵架,打架。有两次甚至拨打110报警。2012年,两人生下一女孩。但双方仍然是经常为一些家庭琐事争吵。2013年8月5日,张广涛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发现双方女儿还不满一周岁,当即向张广涛做法律释明。《婚姻法》明确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而现在双方女儿还不满一周岁,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诉讼。经过沟通,张广涛向法院申请撤诉。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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