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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软硬件建设 全面提升立案质效助和谐
——大庆让胡路区法院立案服务工作纪实
作者:付建国   发布时间:2013-07-24 15:58:42


    立案是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第一个环节,也是人民法院与群众联系的第一个重要窗口,树立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就需要加强法院立案工作,切实解决老百姓的诉求。近几年来,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高度重视立案窗口建设,从硬件、软件、职能延伸三个方面,不断加强立案窗口建设,立案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司法服务有新提升,实现了管理型窗口向服务型窗口的转变,受到了外界群众的一致好评。  

    硬件:立案窗口“一条龙”服务   立案便捷更高效

    2013年7月24日,一位姓李的女士来到让胡路区法院立案大厅立案起诉他人侵权赔偿案件。10分钟后,他就主动请求约见立案庭庭长石玉,感谢法院为其快速立案,并说:“你们让胡路区法院立案的各个窗口设置非常明了,极大地方便了我们群众来法院打官司,且 10分钟就办完了一起案件立案的全部工作,真是高效,这是我目前从未见过的高效立案!”

    为方便群众到法院立案工作,让胡路区法院把立案工作做细、做精、做实,根据便民、规范、合法的原则,改革和整合立案工作机构,建立立案窗口 “一条龙”立案服务模式,把立案庭分解为立案咨询、立案、分案、排期、送达、保全、司法辅助、立案调解中心、银行收费、上诉案件报送、申诉听证等窗口。其中立案窗口又分为立案一组与立案二组,立案一组主要负责民商事案件立案审查工作,立案二组负责刑事、行政案件的立案审查工作;分案窗口法官收到立案审批表后根据一线法官审结案件情况,实行微机自动分案,并由送达窗口法官负责送达;案件如需保全,则由保全组实施保全;司法辅助窗口专司全院的司法鉴定、审计、评估、拍卖及出市调取证据;凡是依法可调解的案件,在立案过程中由立案调解中心快速调解结案;为减少当事人来回奔波,让当事人足不出立案大厅就能完成立案,该院还请一名银行工作人员和一名邮政工作人员在法院全年办公,由他们来负责收取案件诉讼费用和文书邮寄工作,极大方便当事人来诉来访。

    通过整合上述立案资源,进一步充分发挥了立案职能。当事人提交立案材料齐全的,该院较好地做到了在10分钟之内完成一起案件的全部立案工作,并做到当天确定主审法官、当天确定开庭时间、当天拿到开庭传票;立案材料不全的,力争当时改正;当日无法改正的,列明缺少材料清单,告知收集办法,确保下次来院立案一次成功。需要财产保全的,只要当事人申请,立案人员马上通知保全法官,一般案件一天内完成,复杂案件三天内完成,保全成功率在93%以上,为案件的后期执行创造了条件。通过发放问卷表1680份,结果显示,普遍认为让胡路区法院立案窗口硬件非常到位,窗口设计非常合理,让即便没有打过官司的人,但只要识别几个字能就能看明白立案程序,高效立案,只需等开庭,真是省时、省力、省心!

    软件:文明接待热情周到 立案便民更暖心

    2013年7月18日一大早,一位69岁的老太太陈某来到了让胡路区法院立案庭,特意为该院立案一组法官李金霞同志送来了“亲民爱民好法官”的锦旗,以表感谢李法官前天在立案过程中热情接待和细致帮助。在其起诉三个儿女不养老的立案接待过程中,李法官为其沏上一杯热茶,倾听其诉求,精心地告诉其立案所需的材料,使从未踏过法院大门的她很快完成了立案的全部工作。立案后,李法官当即联系老人三个儿女,核对其身份,并与其进行交谈,耐心地讲解有关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事后收到良好效果,三个儿女在老人回到家后便商讨赡养事宜,达成了让老人满意的赡养协议,让老人老有所养,度过幸福安祥的晚年。

    为给当事人营造一个温馨的诉讼环境,使每一位到法院诉讼的当事人都能感受到家庭般的温暖,让老百姓打得有尊严的官司,让胡路区法院从立案抓起,规范接待。要求立案法官做到文明接待,热情服务,并制定了《让胡路区法院立案工作人员行为手册》,详细地规定了立案法官的接待规范标准、热情服务标准、语言运用标准、立案职责标准等内容;营造良好司法氛围。在立案大厅张贴本院立案流程图,张贴立案工作职责,张贴文明接待主要内容,向当事人发放诉讼风险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诉讼保全需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等20余种提示材料,确保当事人明白便捷立案;导诉引导。为防止第一次到法院打官司发蒙,防止当事人“治病乱投药”而影响司法高效,该院在2011年就设立了导诉台,配备导诉员,由各审判业务庭40岁以下年轻法官轮流,每天安排一位法官接待当事人,对前来诉讼的当事人或者来法院办事的群众进行引导,解答各种法律疑问诉讼问题,这种做法受到了来诉来访群众的一致好评,极大减少了其来回奔波的时间和精力;开展文明岗活动,打造团结向上、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立案工作是法院对外的重要窗口,每天都是面对面与当事人打交道,而每名立案法官都想在群众中有好形象,因此每名立案法官都想争取获得文明岗荣誉称号。为此,该院实行每半个月开展一次文明岗评选活动,调动立案法官文明接待、热情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巩固亲民爱民好形象。

    通过文明接待,热情服务,精细工作,让胡路区法院立案工作便民更暖民心,受到了上级领导高度好评,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群众满意度再次实现了新提升,年均收到至少上百面锦旗与感谢信。

    延伸:立案调解维权提速  案结事了更和谐

    2013年7月10日上午,家住在江苏徐州的李某来到让胡路区法院,请求法院为其与陈某房屋买卖纠纷案进行立案调解。原因是卖主李某在出售个人所有的大庆让胡路区一处楼房过程中,双方虽约定房屋价值56万元,但是实际上李某只收到54万元,其余2万元被买方中间人,即买主陈某的亲友郑某截留。经法院审查,符合立案条,予以立案。立案后,案件直接进入院立案调解中心,由立案调解法官蒋艳丽当即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简单的庭审,以法释明,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被告同意给付原告2万元的购房款。

    一起案件的立案调解,从立案到结案,仅仅用了不足30分钟就彻底解决,让原告李某乐在心中,甜在心头,遇到来院的当事人就说:“让胡路区法院立案调解真高效,结案事了更人和!”

    为提高审判质效,让胡路区法院积极探索繁简分流,加大案件调解力度,推行立案调解。对一些案情较简单,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双方均到庭且争议不大的案件,由立案组立案后的当天直接进入立案调解中心进行速裁,速裁的期限为三天。对于调解不成,立案调解形成的有关材料随卷宗一并移送相关审判庭。如果案件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即使调解不成,也可以径行判决。

    为使立案调解顺利开展,取得成效,推动社会和谐发展,让胡路区法院采取一系列措施:一是选派审判经验丰富,特别是调解能力强的法官到立案调解中心从事立案调解工作,为立案调解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人员保障;二是立案调解方法灵活多样,充分运用保全促进调解法、“冷却” 与“热处理” 择机调解法、亲情感化调解法,证据分析调解法、明示诉讼风险法等多种调解方法化解诸类纠纷,并注重权利的当场兑现,促成案件调解结案后真正事了;三是利用案件管理系统和相关配套制度,立案调解的每一个过程都有相应的时间限制,促使调解法官快速结案;四是定期开展法律下乡服务活动,为进一步延伸立案职能,该院立案庭定期组织立案法官送法入农村、入社区、入企业、入学校,现场宣传立案调解知识,现场化解群众纠纷,现场解答群众法律难题,把法律春风送进千家万户,使许多矛盾力争消灭在萌芽之中,使许多案件不再进入诉讼程序,从而减少进入立案调解中心的案件数量;五是给予政策支持,对于调解的案件,给予政策支持,规定只要在法院达成的调解协议,法官应立即制作调解书,庭长和院文书办要给予开通绿色通道,庭长要快速审查调解内容与签发调解书,文书办要配合好盖章相关事宜。

    通过上述措施,让胡路区法院立案调解呈现出优质高效态势。近五年来,立案调解年均结案2200件左右,且有88%以上的立案调解案件实现了当日立案,当日开庭,当日调解,当日结案,且无一起因调解而引发出上访问题。优质高效的立案调解,极大地提高了结案效率,高效快速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案结事了人更和的良好社会效果,深受社会各界的好评,并成为了维护辖区和谐发展的一道亮丽风景。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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