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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危济困“好声音” 便民立案“零距离”
发布时间:2013-04-18 09:55:31
“零距离”立案。
本网讯(饶国君)
4月17日,重庆市云阳县法院立案庭庭长王勇与书记员周发兰来到栖霞镇古桑村2组,为村妇郭云霞上门立案。
郭云霞丈夫在一家建筑工地触电身亡,发生事故时郭云霞已有2月身孕,如今孩子顺利出生并将满周岁,遂提起工伤赔偿金遗漏追索。由于郭云霞夫亡未嫁,家有路边商店,办有养牛场,还要照顾两个未成年孩子读书,实在走不开,法院接到其诉求和了解实情后,便上门服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开展改进司法作风教育活动的通知》印发以来,云阳县法院迅速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结合中央作出的改进作风八项规定和中政委提出的队伍建设基本方针,把切实改进作风,巩固群众观念作为当前审判工作的大事来抓。该院进一步研究落实“五类对象,八类情形”必须上门立案、巡回审判,细化了司法救济措施和诉讼费减免缓办法,全面贯彻“要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让人民群众通过每一个案件感受到公平正义”指示精神,在为民中树公正,在便民中立公信,在护民中扬正义。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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