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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法院开展专项整改解决“立案难”问题
发布时间:2013-05-22 10:15:52
本网讯(马海翔)
“一起普通的离婚案件、民事赔偿案件,到基层法院几个月立不了案,老百姓怎么会满意?”通过走访律师,下基层调研,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志增下决心解决“立案难”问题,在全市法院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解决“立案难”问题专项整改活动。
解决“立案难”问题专项整改活动的重点是市、县两级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在接收群众各类诉讼立案、审查受理案件时是否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依法及时受理和处理,以及法院工作人员中存在的工作责任心不强,立案效率不高、行为不廉,以及不遵守司法礼仪、方式简单粗暴、立案拖拉推诿等司法作风问题。 解决“立案难”专项整改活动在三门峡两级法院开展一个月以来,中院领导带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分头到基层法院暗访明察,走访当地群众,征求律师意见。了解到部分基层法院及人民法庭存在庭审不规范、合议不规范、送达不及时,以及法庭便民小黑板使用不规范,法庭值班不规范等问题,对存在问题的及时将情况向当地法院反馈,限期整改,进一步规范立案工作,改进司法作风,有效解决“立案难”问题。 三门峡两级法院通过专项整改活动的开展,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益,打造“为民、务实、清廉”机关,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审判质效,践行司法为民,确保司法公正。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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