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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法院:立案调解出新招 “望闻问切”解疑难
作者:陆建荣   发布时间:2013-04-25 11:04:20


    近日,云南省梁河法院立案庭转变工作作风为更好的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切实发挥司法为民的窗口作用,最大限度的化解矛盾纠纷,一心一意谋出路,千方百计想办法,积极探索创新立案管理新模式。从来诉群众容易产生不满、工作中易疏漏的环节入手,提问题、找差距、做整改,总结出立案接待工作的新方法,巧妙借鉴中医“望闻问切”的诊疗模式,边询问、边审查、边调解、边立案,不仅依法妥善处理好每一件新收案件,还对一部分案件进行了诉前调解,及时有效的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立案前,大幅提高了案件调解率,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望——望神察色 

    立案接待人员首先要察言观色,即观察当事人第一次踏入法庭的外观状况,通过当事人的衣着、表情、语速、语调等因素判断当事人的性格特点,将当事人归入不同类型,进而运用相应的接待策略。再从当事人的情绪态度、表现举止,把握其心理状态,结合其个性特点、纠纷的性质等因素,在第一时间找准矛盾点和冲突源,采取有效的疏导和劝慰措施,在立案接待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减少涉诉风险,化解矛盾。

    在诉前调解过程中,立案法官也随时做到察言观色,注意双方当事人说话的语气、方式与观点立场,综合分析双方当事人能接受的调解方案,站在双方不同的立场进行调解。

    闻——耐心倾听

    立案接待人员要耐心倾听,即耐心仔细地倾听当事人的诉求和倾诉,一方面使当事人的情绪得以宣泄,另一方面在倾听时把握纠纷焦点和矛盾症结所在。只有对听取信息进行整理、判断,才能准确掌握事实真相,迅速找到矛盾冲突的症结所在。

    在诉前调解过程中,立案法官运用敏锐的洞察力,拨茧抽丝,找准争议的焦点,把握当事人的心理预期,判断案件是否有诉前调解的可能,尽早找到化解纠纷的钥匙。

    问——询问案情

    立案接待人员要询问案情,即系统而有针对性的向当事人或陪诉者问询纠纷发生的起因和现状等情况。立案接待人员审查起诉材料并倾听当事人陈述后,对案件的信息仍然存有盲点和疑点时,就可以发挥主观能动性,运用清晰准确、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询问,进一步全面掌握案件情况为诉前调解的顺利开展铺平了道路。

    在诉前调解过程中,立案法官依法适当引导其说出事实背后的真相,通过与当事人交流谈心,耐心释明法律,采取迂回询问,寓情于法,进一步了澄清案情的疑惑,引导当事人化解矛盾。

    切——息纷止争

    通过望、闻、问三诊,立案接待人员已经基本了解了案情和当事人最迫切的诉求,可以对症下药,进行案件分流了。不能调解的即转入审判程序,简单的简易审,复杂的普通审;能调解的即结合案件事实,确定最佳调解方案。

在诉前调解过程中,立案法官以法律为依托点,从人情世故与社会规则、乡约民俗入手,晓之以情,动之以理,通过讲理说法、亲情感召、冷却处理等多种方式达到了息纷止争的目的。

    实施“望闻问切”四诊法以来,立案流程更加有序,立案工作更加高效,立案调解更加便捷,群众满意度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梁河法院立案庭作为窗口单位,还将不断在工作中探索便民利民的新举措,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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