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廖晓华 李斌) 上门女婿一直住在岳父母家,所有的生活费都由妻子承担,深爱丈夫的妻子百般劝说男子负起家庭责任来,但男子一直拒不承担家庭义务,无奈之下妻子起诉离婚。7月19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调和了这起离婚纠纷案件,经过法官的努力调解,被告周顺观认识到自己不尽家庭责任的错误,并保证今后努力赚钱养家,原告邹晓梅同意和好。
原告邹晓梅与被告周顺观于2010年7月经人介绍相识,随即双方展开热恋。2012年5月18日,原、被告自愿登记结婚,2012年5月18日生下一女。婚后,原、被告及其女儿一直住在原告娘家,被告不承担家里的任何生活开支,就连女儿的奶粉钱也是原告出钱去买。原告感觉总是住在娘家、被告又不负家庭责任,这不是长久生活之计。因此,原告百般劝说被告拿出男子汉气概来,负起家庭责任来。但被告一直没有改变,为此,原告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
承办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原告的陈述中还流露出对被告的深深爱意,只是因为被告不负家庭责任,原告才恨铁不成钢,气愤之下冲动地提出离婚。因此,承办法官一方面教育被告作为男子要担起家庭责任来,要一起努力建设好家庭;另一方面提醒原告要认清自己对被告的深厚感情,不要冲动草率离婚。最终,双方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