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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腿法官”的“专”和“傻”
——记蒙山县人民法院西河法庭庭长王其旺 作者:林柏江 桂西 发布时间:2013-07-17 16:26:52
王其旺法官(右一)向当事人了解案情。 有人说他“专”,因为不管案件多少复杂,他总是执着地追求案结事了;有人说他“傻”,因为他为了群众,毅然放弃已经步入正轨的老本行,走上司法之路。他,就是蒙山县人民法院西河法庭庭长王其旺。18年来,他甘当“跑腿”,只为多了解案情;他急群众之所急,只为了当好百姓身边的那杆称;他扎根基层,先后当选“广西法院先进个人”和“感动梧州法院十大优秀人物”。 调解是王其旺的一块招牌 18年来,王其旺办案近千件,调撤率70%以上。其中最经典的当属一场“骡子官司”。 2009年12月,文圩镇村民梁某的生病骡子在兽医叶某的一针药剂下一命呜呼。就是这样一起并不起眼的医疗事故却在当地兽医界引起轩然大波。 不仅叶某一肚子委屈,拒绝赔偿,其他兽医也私下里议论:“医死病骡子也要兽医赔钱?自古就没听说过。如果真要赔,我们就罢医!” “这头骡子是我家的‘提款机’,平日里就靠它维持生计。非赔不可!”梁某情急之下一纸诉状将叶某告上了法院。 “直接判决算了。”看到双主互不相让,同事劝王其旺别劳心费神了。然而,王其旺却坚定地说:“只要还有一丝实现案结事了的希望,我就该作出百倍努力。” 王其旺首先拿出看家本领——“走现场”。“叶某没有制作诊断、用药纪录,违反治疗程序;梁某私自处理骡子,导致有关部门无法鉴定。”找到解决问题的切入点,王其旺又拿出他调解纠纷的“常规武器”—“以案说法”。 那一天上午,文圩镇兽医站座无虚席。王其旺结合兽医典型案例,从兽医工作法律法规、民事赔偿程序、举证责任等方面,给全镇兽医和闻讯而来的村民上了一堂生动的“特殊医患关系”课,说得纠纷双方低下了头。 开庭当天,王其旺一一指出原、被告双方都存在过错的事实和承担相应责任的法律依据,一举促使双方握手言和。叶某当庭赔偿梁某800元,梁某也按当地风俗返还50元给叶某作为“利是”(祝好远连连之意)。 “王法官是我们家的福星!” 2012年11月7日傍晚,随着一幅不同寻常的“全家福”“咔嚓”一声定格,温某这个一向不善言辞的山里汉子突然蹦出这句话来,在场的人先是一愣,立马又会心一笑。事情还得从半年前说起。 2012年5月,温某因家庭琐事将妻子林某打伤,林某一气之下带着大女儿回了娘家。温某曾去接过妻子,但林某执意不肯回家,并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 “都有两个女儿了,还闹哪门子离婚!”王其旺很是为温某、林某这对怄气夫妻着急,迅速展开调解。然而,温某因在妻子娘家吃了闭门羹,对法庭的调解“不领情”;林某更是态度强硬,坚持离婚。但王其旺锲而不舍,一次次带着温某去妻子娘家做工作,终于诚心解开夫妻俩心间的死结。 这不,当王其旺与同事将这对分开数月的夫妻送回家中时,温某说什么也要王其旺与自己一家合影留念。 “当法官,从未想过升官发财” 类似的故事还有很多。为了防止当事人赢了官司赔了钱、输了情,王其旺坚持和书记员一同送法律文书,只为多了解案情。即便身患肾结石,身体多处发生经脉曲张,王其旺依然以患病之躯,干有用之事。他是人们心中的好法官,却很少有人知道他开启法官生涯的传奇经历。 1984年,王其旺读兽医专业毕业了。由于技术精湛、服务周到,很快他就在当地兽医界崭露头角。然而,他却在行医过程中发现:由于法律服务供给不足,性情耿直的山区群众常常因身陷法律纠纷而吃亏,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急群众之所急的性格改变了王其旺的人生轨迹。他毅然弃医学法,第二次求学,报考法学本科。功夫不负有心人,王其旺顺利成为一名法学学士,并于1995年考进蒙山县法院,开始了他的法官生涯。 “要是不改行,你早就是高级畜牧兽医师了,赚的可比现在多啊!”时至今日,一些熟悉内情的朋友还是会经常开王其旺的玩笑。但每次他都会认真地回答:“当法官,从未想过升官发财。”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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