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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抗癌女法官的人生追求
——记新疆奎屯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张琳 作者:魏怀玉 发布时间:2013-07-03 09:56:34
张琳法官(左四)探望当事人。 她,是一名从事审判工作近30年的巾帼法官;她一直坚守在这块神圣的岗位,用自己的良知和责任捍卫着公平和正义;她生性倔强刚正不阿,干起工作从来巾帼不让须眉,把委屈和柔弱埋在自己的心底;她承担着病痛的巨大折磨,却能坦然面对不被击倒,依然走向审判台拿起沉甸甸的法槌…… 她,就是新疆奎屯市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张琳法官,同事都习惯叫她“张姐”。 身患绝疾心系民 1988年张琳调入奎屯市法院,历任执行局副局长、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庭长。她头顶国徽,身着法袍,无不彰显着法官的威严,在奎屯市法院张琳驾驭庭审的威严是大家所共知的,但在威严背后,却有着一份女性的柔情和母爱,让人温暖。 今年5月27日,刚刚做完第三次化疗的她,没有在家休息又回到了审判庭审理一起继承纠纷案。由于化疗的影响,她不得不把自己一头黑发全部剃光,成为一位名副其实的“光头法官”。 她两个月前刚做完乳腺癌切除手术,还要做六次化疗,目前也只是刚刚做完第三次化疗。但是,当她得知自己亲手承办的那起继承纠纷案件的原被告兄弟俩已将父母安葬,但案件仍未结。为此,她不顾化疗给身体带来的不适,执意坚持参与了这起案件的后续调解工作,并第二次主审开庭。 庭审中,她因白细胞降低浑身冒冷汗,细心的书记员发现她的额头挂满细密的汗珠。但她还是强忍着疼痛,仔细核对着双方在安葬老人时的花费,耐心细致地做了长达3个多小时的调解工作。最终,终于促成了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被告当庭把剩余抚恤金的一半交给了原告。她说,“这个案子是我接的,我一定要负责到底,他们的矛盾化解了,我心里也就踏实了。” 时间回到今年初那段时间,庭室姐妹们见她时常感觉身体不适,都劝她去医院检查一下,她却笑着说“没事,我身体好着呢,没有那么娇气,等忙完案子再说吧。” 然“天有不测之风云”。今年2月27日,她接手审理这起法定继承人纠纷案件,原被告系亲兄弟,但因继承一事积怨很深。当时,由于其父母尚未安葬,抚恤金还不宜分配,只能暂时休庭搁置。在庭后换法袍时,她发现胸口有硬块并随着呼吸隐隐作痛,这才在朋友的陪同下去伊犁州奎屯医院检查。医生为她检查完后,建议她再去乌鲁木齐市的大医院做进一步确诊。2月28日来到乌市肿瘤医院,医生看完带来的B超单再次作了深入检查,一个谁也不愿听到的结果还是降临—--乳腺癌。医生只说了一句话:“住院,情况不好,可能需要做手术。” 第二天,带着巨大的精神包袱的她回到奎屯,朋友说:“要不要通知家人?”她笑着说:“不用了,你陪我去就行了。没多大事,就是一个手术,不要让他们着急了。”就这样,她拿了一些日常用品,在朋友的陪伴下去乌市手术,而她的父母、姐姐及远在海南的儿子却不曾知晓。她,把一切精神压力全扛在自己肩上,把一切痛苦委屈默默地埋在自己心里。 手术完后,按照经治医生叮嘱,要在乌市肿瘤医院连续做六次化疗。然而,她心里还是放不下庭里的工作,放不下与她朝夕相处的姐妹们,她依然选择回到奎屯做化疗。按照她的话说,这样既可以治疗也可以参与庭里的工作,做到工作治疗两不误。就这样在做完第二次化疗后,她于5月7日又回到了自己的工作岗位。鉴于她的健康问题,院领导曾考虑让她离开繁忙的审判一线,为她调换一份轻松的工作,有利于病情恢复,但被她婉绝了。她在给院领导的信中这样说,“……我理解领导的好意,但我也知道今年人员调整后,庭里人手少且多是初任法官,他们非常需要人带,我作为一名老同志又是庭室负责人,无论如何得扛过这一阵子再说,不然这个时候脱离岗位,我心里真会不安的。至于个人病情已经这样了,目前自我感觉还行,挺得住,手术已做过就随天意吧?”字里行间渗透着几份悲壮。 法律无情人有情 她常跟身边同事讲,“与当事人打交道,主要看你是否心诚意真,能否为其解困排忧,你心中是否装着公平,装着正义,装着友善,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她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她处理的一批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件中,经审理查明,当事人部分诉求与法无据,很难得到法律支持。考虑到该批案件牵扯人数众多,社会影响面大,她始终不忘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整个办案环节,通过耐心析法释理,化解疑惑,使部分当事人从诉讼经济角度出发,同意撤诉结案。为此,她亲自登门将撤诉案件诉讼费送回当事人手中。 民事审判一庭,偏重审理传统的民事案件,往往案情复杂、当事双方情绪激烈,一审判决很难达到服判息诉,案结事了。但在她担任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的几年中,连续五年审结案件排名前茅,案件调解率80%以上。繁重的审判任务使她无法顾及到家庭、顾及到父母,但每当看到当事人满意地走出法院,她疲惫的脸上又泛出了一丝欣慰,工作带来的成就感让她忘却了一切烦恼。 有人说,法律也不外乎人情。在庄严的法律面前,她以女性特有的细腻情感,化解了一起起纠纷、一个个矛盾,被当事人亲切地称为“张姐”。 2012年12月,她接手一起婚姻纠纷案,当事双方矛盾十分尖锐,一度势不两立,并造成男方人身伤害。法庭组成合议庭曾3次庭审,双方仍然对财产分割问题分歧严重,且感情冲动,互不让步,案件限于两难境地。见此情景,她采取焦点问题冷处理的办法,既讲法律又讲人情,分头深做双方思想工作,以法律的无情和法官的柔情,终于说服当事人对财产分配最终达成一致。然而,此案结案不久又生新案,被告又因一些琐事拒绝给原告支付最后一笔一万元案款,原告准备申请强制执行。她闻悉后,又将两位当事人请到法院,摆事实讲道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受到感染,最终同意将一万元当场支付给原告。事后,这对曾经的夫妻当事人双双为她送来了锦旗。像这样,一对水火不容缘分已尽的分手夫妻,竟然在面对公堂后却双双送锦旗于法官,这真有些违背常理,“案结事了人和”的理想化结案方式,在这里体现的淋漓尽致。这让她的内心也百感交集,深感法官执法为民的责任之重大。 法不容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2012年冬季,一位来自安徽的中年妇女,因医患纠纷诉至法院。在庭审中,因医疗鉴定时间较长,当事人又没有生活来源,晚上睡在本市团结街欢乐时光娱乐城的过道里。了解了这些情况后,她又动了女性的柔情和恻隐之心,多方打听后把她介绍到奎屯天悦酒店去打工,在这里包吃包住,还有点收入,这样就可以边打官司边打工。三个月后,这起医疗纠纷案了结。虽然判决结果并没有达到当事人的预想效果,但当事人对她的感激却装了一箩筐。 数年来,在她执法办案经历中,由于当事人生活困难,自掏腰包为当事人垫付电话费、路费、生活费等更是常事,她说:“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人都不会袖手旁观的。”多年来,她到底帮过多少人,垫付了多少钱,连她自己也记不清了。 心底无私天地宽 一个合格的法官,不仅仅是多办案、办好案,最关键的一条,是能顶住钱的诱惑,权的压力,坚决维护法律的公正,维护法律的尊严。在她近三十年的法官生涯中,无论是面对金钱的诱惑还是人情的考验,为了那神圣的国徽,她始终都使生命的坐标指向正义的轨道,指向心中的天平。按照她所说,在老百姓的眼中,法官就是法律的代表;在老百姓的心中,任何一丝的折扣,都会毁损法律的权威。多年来,她一直坚持一项原则:在家中不接待当事人,如果是送礼求办事,那更会被拒之门外。她既时常要求同志们这样做,又做到率先垂范。这些年来,不完全统计,她拒收现金、礼品在万元以上,拒绝吃请也不计其数。2012年5月份,一位案件当事人在领取调解书后,这位当事人看到她一个人在办公室,掏出1000元钱放在她的办公桌上表示感谢,她当即告诉当事人:“支持法院建设,我们欢迎,但你要给我自己,绝对不可以。看来,你还是不了解我们法官,不了解我们做人的准则”。 自2012年以来,她办理的230余件民商事案件无一例错案、无一例超审限、无一例上访缠诉、无一例违法违纪现象,且每年高达70%的调解率,当之无愧的荣获调解能手的荣誉称号。在民一庭工作期间,她结合民一庭女干警多的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创建巾帼文明岗活动,极大地激发了女干警们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2009年民一庭被授予市级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2010年被评为市级女职工建功立业先进集体,2011年被授予州级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若非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近三十年的法院工作经历,她忠实地履行着法律赋予的庄严使命,固守那份对公正的执着,她以诚挚的爱,深刻不变的为民情结,赢得人民群众的尊重。她把无私的奉献和强烈的责任感,融入日常工作的一言一行,以扎实有力的脚步,踏出一串串闪光的足迹。 记得鲁迅讲过这样一句话:“在中国,自古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这就是中国的脊梁。这就是中华民族打不倒、拖不垮的民族魂。”张琳同志数十年来,凭着对法律的无限忠诚,对公正廉洁高效执法的孜孜追求,坚守着司法领域的一块净土,维护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用劳作和坚强演绎着不平凡的法官人生,用自己的辛勤耕耘和成果,给庄严的法徽增添了一份新的光辉。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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