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浴池洗澡进错房间 男子醉酒强奸衍生两案
发布时间:2013-07-08 10:59:50
本网讯(郭小生 朱国杰) 丈夫醉酒后在浴池房间欲实施强奸,妻子为救丈夫,指使丈夫朋友提供虚假证言。结果,丈夫未能逃避法律追究,自己和朋友也因涉嫌妨害作证罪、伪证罪被追究刑事责任。7月5日,河南省登封市法院受理了这起令人警醒的刑事案件。 2013年1月2日下午,河南省登封市农民王建峰与好友张爱民在一起喝了白酒后,结伴来到市区一家浴池洗澡。之后,在酒精的作用下,张爱民进了自己房间就睡着了,而王建峰却由于醉眼朦胧,错进到一间女顾客休息室。当看到室内床上躺着一位女人时,王建峰顿起色心,当即掀起被子按住该女的手,同时撕破其衣服,说要一块‘睡觉’。面对这一突发情况,该女一面使劲反抗,一面大声呼救。好在其朋友及时赶来,这才幸免于难。接到被害人报警后,当地公安机关迅速指派干警赶赴现场,当场将正在酣睡的王建峰抓获。 事发后,王建峰的妻子李晓红为了“解救”丈夫,多次找到张爱民想让其出庭作假证,但遭到拒绝。李晓红于是就向张爱民哭诉自己家中的困难,称家中婆婆已经80多岁,天天哭着要儿子,而且骗张爱民说,只要他能按她说的去作证,王建峰就能当庭释放。为了义气,张爱民起了怜悯之心,并在法院开庭审理王建峰涉嫌强奸一案时,出庭作证称:案发当时,自己和王建峰一直在一起,王建峰根本没有接触到被害人。因其证言与其他证据相互矛盾,且漏洞百出,司法机关经过进一步调查取证,最终证实张爱民所作证言系伪证。而幕后“推手”李晓红,亦因此落入法网。 法官指出,多数伪证罪是因为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为了帮助亲戚朋友摆脱或减轻罪责,虚假作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伪证罪和妨害作证罪妨碍的是司法公正,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者,处3至7年有期徒刑。希望广大读者能够提高法律意识,莫要妨碍司法公正。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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