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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校长带女生开房案”被告人提起上诉
作者:方茜   发布时间:2013-07-03 09:38:58


    7月2日,“校长带女生开房案”被告人、原万宁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工作人员冯小松,以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量刑过重,罪责刑不相符为由,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依法撤销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3)海南一中刑初字第51号刑事判决书,并依法改判从轻处罚。同日,海南高院决定立案受理。

    据了解,被告人、原万宁市第二小学校长陈在鹏未提出上诉。

    今年6月20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陈在鹏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判处被告人冯小松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来源: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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