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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离家二十载 法庭重逢夫不识
发布时间:2013-06-26 15:24:44


    本网讯(元春华 赵森)  “应该是我妻子吧,但我也不是很确定,因为我们二十多年没见面了。”在庭审确认对方当事人身份时,一方说出了这样的一句话。6月25日,江西省乐安县人民法院对这样的一起离婚纠纷作出一审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原来,袁桂英和张新年经人介绍认识,并于1990年结婚。婚后,双方一直未生育子女,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1992年初,袁桂英离家外出,之后双方就一直没有见过面,没想到这一别二十一年的重逢竟然是在法庭上。今年5月,张新年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袁桂英解除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法院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传票等材料。不久前,开庭时,双方在法庭相对无语,二十一年岁月的洗礼使双方的容貌都有较大的改变,以至于张新年已不敢确认被告席上的女子就是自己的结发之妻。法庭上,法官经过审慎核对双方身份确认他们系夫妻关系,才对这起离婚诉讼进行了审理。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原告袁桂英与被告张新年分居长达二十一年之久,夫妻感情已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对原告袁桂英要求与被告张新年离婚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准许原告袁桂英与被告张新年离婚。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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