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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妹为获香港身份与姐夫结婚 姐夫诉离获准
发布时间:2013-06-26 09:57:24


    本网讯(罗锦锋)  “谢谢法官,3年了,我终于解脱了”。原告李定贵握住唐法官的手说到。2013年6月26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县人民法院对一起离婚诉讼进行了宣判。

  原告李定贵是香港人,被告杨颜凤是原告前妻的妹妹。双方在1999年原告与其前妻结婚时候相识,后因夫妻矛盾,2010年6月,原告与前妻离婚。离婚后,被告经常打电话给原告,对原告嘘寒问暖,2颗心慢慢的就近了,虽然两人的年龄差距20岁,但是也阻止不了两人相恋,2010年12月17日,两人步入了婚姻殿堂。婚后,被告仅仅在香港居住了一个月,等其办好了香港居民居住证后,就借口回家办企业,从此,再也没有与原告同居生活。婚后,双方未生育有子女。但是,原告听说,被告帮他人非婚生育了一个儿子。原告这才发觉,被告并不喜欢自己,与其结婚的目的是想利用原告为她迁居来香港,取得香港居民的资格,而不是真心实意要嫁给原告与原告共同生活,之后,双方经常在电话和网络聊天时发生争吵。为结束这段痛苦的婚姻,为此,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被告辩称,原告所诉不是事实,双方的感情是好的,她也没有为他人生育有小孩。她在家乡都是办企业,是为了家庭,所以她不同意离婚。

  法院经综合全案的证据后,认为虽然被告不同意离婚,但是从原告提交的双方的QQ聊天记录来看,双方确实仅仅共同生活了一个月,而且,双方在聊天时也经常发生争吵。从原告提交的被告与他人生育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上看,小孩的父亲也不是原告。

  综上,法院认为,被告与原告结婚的目的是为了获得香港居民的资格,双方的感情基础差,被告与他人非婚生育一个孩子,是对婚姻的不尊重,夫妻感情确实已经完全破裂,最后,法院作出了准予原、被告离婚的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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