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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遭遗弃“赖”养母 养母亲父母上公堂
发布时间:2013-06-26 14:12:22


    本网讯(雷越 张行文)  广西武宣县人民法院在2013年6月24日审结了一起抚养纠纷,女孩因遭亲父母遗弃,宁死不愿随亲父母生活,养母将其亲父母告上法庭,要求其亲父母支付多年来的抚养费用,经法院判决,最终获得了支持。

    2001年10月10日,廖华在武宣县武宣镇新花园旁,看见一个刚出生不久的女婴被放在纸箱内,丢弃在路边,廖华发现女婴身体非常虚弱,心生怜悯,便将该女婴送往医院救治。后经报警也未能找到女婴的亲生父母,于是廖华决定收养该女婴。可在办理收养手续时,因不符合收养条件被迫放弃,但依然抚养该女婴,并取名为钟小艺。

    2012年,小艺的亲生父母为了能多分的土地补偿款,同意认领回亲生女儿并办理了户口登记,但由于小艺的父母存在重男轻女的思想,对小艺经常打骂,小艺不愿与亲生父母居住,自己又回到廖华家居住,小艺父母对小艺不回家住也不闻不问。于是廖华将小艺亲生父母起诉至武宣法院,要求小艺亲生父母支付其抚养小艺十二年的抚养费50532元。

    武宣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详细了解了案情,对化解纠纷的细节进行了一一分析后认为,钟小艺的亲父母有重男轻女思想,理应进行教育,可钟小艺多年来一直跟随廖华生活,且钟小艺、养母和亲父母都愿意保持原有的生活状态,这样对孩子的成长也较为有利,遂决定主持双方调解。承办法官在调解中对钟小艺的亲父母进行了思想教育,希望其以后对自己的女儿多交照顾,后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小艺由廖华抚养,小艺父母支付抚养费46000元。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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