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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全区法院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取得显著成效
发布时间:2013-06-20 16:09:57
新闻发布会现场。
本网讯(诺敏)
6月20日,在国际禁毒日来临前夕,新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近年来全区法院开展禁毒工作的情况,并公布6起典型案例。其中,运输毒品罪犯袁淑霞、雷冰雹已于2012年8月23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新疆高院新闻发言人指出,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全区各级法院与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共同推进禁毒人民战争,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禁毒形势总体趋于稳定,毒品快速蔓延的势头得到了遏制。但是,由于新疆特殊的地理环境,国际毒情的发展变化对我区的影响比较明显,再加上全区滋生、诱发毒品犯罪的消极因素依然存在,因此当前全区的毒品犯罪仍处于高发态势,禁毒工作总体形势依然严峻。 从审判情况看,近年来新疆毒品犯罪呈现以下几个突出特点: 一是毒品犯罪案件数量持续增长。2008年、2009年,新疆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呈二位数增长。2010年比2009年下降了4.89%,2011年比2010年上升了7.12%,2012年比2011年上升了0.08%。今年前5个月,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8.09%。通过数据可以看出,近年毒品犯罪案件整体数量比前几年明显增多。 二是合成毒品所占比例迅速上升。目前,“传统毒品”海洛因在新疆毒品市场的数量趋于缓和,涉案比例逐年下降,而甲基苯丙胺、氯胺酮等合成毒品案件逐年上升。数据反映,2009年涉及海洛因毒品犯罪的案件560件,2010年478件,2011年408件,2012年449件;而涉及甲基苯丙胺毒品犯罪的案件2009年72件,2010年96件,2011年102件,2012年122件。同时,近年来一些新类型合成毒品如氯胺酮、“摇头丸”、“麻古”等在新疆不断出现。 三是重特大涉外毒品犯罪案件时有发生。由于新疆周边特殊的地理环境和复杂的政治经济形势,近年来国际贩毒集团有组织、有预谋地构建网络,企图把新疆开辟成“金新月”毒品贩往中亚、南亚以及内地一些中心城市的通道。在高额利润的引诱下,一些人铤而走险,从空港和陆地口岸携毒进入新疆。近年来新疆法院已审理了多起跨国走私、运输、贩卖毒品案件。 四是累犯、再犯,有组织犯罪问题较为突出。今天公布的案例中,罪犯袁淑霞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但不思悔改,刑满释放五年内又犯运输毒品罪,系累犯、毒品再犯,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对其判处并核准死刑。罪犯赵刚、贾涛、赵勇系共同犯罪中罪责最为突出的主犯,没有从轻情节,依法对三人判处并核准死缓。 五是走私、制造毒品等源头性毒品犯罪高发。制造甲基苯丙胺、氯胺酮、“麻古”等合成毒品成为制造毒品犯罪的主要动向,并呈愈演愈烈之势。与此相关,制造毒品犯罪的上游犯罪,即走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犯罪也较为突出。 新闻发言人表示,今后,全区各级法院在工作中将积极投身“禁毒人民战争”,坚定不移地执行严厉打击严重毒品犯罪的方针,加强对毒品犯罪形势的调查研究,确保法律的准确实施,以有力惩处毒品犯罪,并将加大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工作的力度,力争取得更大成效。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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