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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40万公款赌博 女出纳把钱输光还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3-06-13 14:41:10


     本网讯(钱学明 高嵩)   一公司女出纳不慎染上赌博恶习,为还清赌债和高利贷,利用职务便利,一次次挪用资金累计40万元。日前,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被告人官凤挪用资金一案。宣判后,官凤表示悔罪服判。

  2010年5月至2011年5月间,被告人官凤任江西省某有限责任公司出纳,利用其保管公司现金便利,先后挪用公司资金打麻将,以每天挥霍数百元的速度,不到三个月累计挪用公司公款达10多万元。后来又借了高利贷,利滚利以后,又把挪用的钱去换高利贷。至2012年1月31日止,共计挪用其保管的四个帐户中的现金291641.85元,通过将开支重复登帐、收入漏登帐等手段挪用公司现金人民币100212.74元,共计挪用现金人民币400854.59元。案发后,官凤已将其挪用的资金全部归还。

  根据以上事实,又因官凤认罪态度较好,其主动退还赃款,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之规定,以挪用资金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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